今天新聞報導一則
女友抱怨男友
竟要一輩子當超商店員
意欲放生
引起討論
這個問題
我曾經想過
當初若真的找不到工作
也會考慮當超商店員
但不會是一輩子
想是這樣想
萬一真做了
也許就是一輩子了…
男友其實也可以“安慰”女友
說這不會是一輩子
只是暫時性的
將來會自我精進
更上層樓
然後
就這樣共度一生
只是這位男性真心如此
也不打算欺瞞
我若是其女友
不論當初看上他哪一點
就不會包括當超商店員
考慮到自己的將來
放生之意油然而生
愛他?
就該愛他全部?
因為職業而放生
這是愛嗎?
不想愛情勒索
所以不如放生?
還是要愛為名
不進步就分手!
什麼是愛?
我竟猶豫了
原以為愛
是體貼
是放手
但面對男友有限的未來
不該助他一臂之力
以愛為名的激勵
堅持不放棄
以共組期望的未來
老實說
我更偏向於後者
我打臉我自己!
今天
若是我女兒的男友
必須說
更會鼓勵她男友
許我女兒一個更積極的未來
關於超商店員
用詞遣字一直都很小心
以免讓人有歧視之感
但字裡行間
很明顯的
都不希望僅只是超商店員
每個人的人生觀皆不相同
沒有錯
超商店員沒有錯
只是
就是覺得可以再精進
更好的待遇與社會地位
慘了!
越講越白
只能說
若兩個相愛的人
心意若不能一致
就有一個人
註定要退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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