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起訴書

怪醫白傑克以不可描述的方式

接獲陳情

並且一如既往地直白說

恁伯看嘸啦

白傑克是醫學專業

對都市計畫一竅不通

我可以理解也願意相信

交辦副市長

當時副市長的說詞

是司法程序中待判決結果再說

這話某種程度聽起來

會是消極的

辦法是人想出來的

山不轉路轉

積極的話

應該可以找出辦法

於是乎有了後續發展

關鍵紙條出現了

上面寫著

公務員不坐牢

以我自身職務的敏感度

這是提醒

不要違法搞到坐牢好嗎!

接著

關鍵的法源依據

起訴書說沒有

都計不等於都更

畢竟

系爭土地未被劃入

松山、信義區的所謂

都市計畫劃定更新範圍

所以

我就問

如果因為沒劃入的話

會缺乏法源依據

那可不可以事後補正!

若有違法之虞

卻可以藉由補正而完備

尚不至於造成違法

算不算只是種行政瑕疵

有利的情況難道不應該考量嗎!

補正後可合法

那補正即可

就劃入更新範圍

並可準用都更規定

可以保護公務員不用坐牢

操后宮卻選擇見獵心喜

橫材入灶圖利罪

其心可誅!

再看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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