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感有兩種來源
一種是純然的自私
一種是別人的肯定
至少我
為什麼容易迷失自我?
因為從頭到尾
都認為自私是錯的!
是錯的嗎?
所以
我始終追求
獲得別人的肯定
但到頭來
不僅徒勞
更發現
根本迷失了
我只講一個理由就夠了!
那就是~
別人根本就不了解我
真正深刻的了解我
如何奢望被肯定?
就算真的獲得肯定
又算什麼
只是表面上的成就
我的內心是邪是惡
根本不被覺知
那種表面的肯定
可以肯定的是
沒辦法真的感動自己
也就是說
失落甚至大於感動
不真實感大於肯定
這~不是我真的想要的…
很抱歉
我即刻起宣布
我一生的追求
將不包括你以及妳…
就像是追求愛情般純粹
我只要我愛的人愛我~即可!
同樣的
我的存在
我只要懂我的人的肯定即可~
懂我的人除了愛我的人之外
就剩我自己了惹~
沒錯
就是這樣
我要的肯定
叫作是自我肯定
明心見性
我懂我自心
就能清楚看見自性
很抱歉
這是別人做不到的
尤其是
看不清自己前
又如何能看清別人~是吧!
至少我
都沒能看清自己
走了無數的冤枉路
只為獲得別人的肯定
現在看來
錯得離譜
難道教人要自私?
自私分很多層次
低級的自私我甚是不屑
我不會計較小事
像是占人便宜這等破事
該有公德心的時候
我還會義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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