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果報
必須是加害者單獨承受
哪裡有問題!
再次強調
殺人者死
與自由意志
與善惡皆無涉
只能是因果循環
唯一不能贖的刑責
就是致人於死
人命如何復原
我就問!
也無需將人命稱斤論兩
試圖衡量生命價值的人
TM在我眼裡
都是邪惡的魔鬼!
或許有人會批評
未免太過粗暴原始
致人於死
連意外都是死刑!
會不會太過了呀?
呀妳媽勒!
是誰造成這意外
不還是加害者
憑什麼被害家屬
還要殘忍的共同承擔後果
讓加害者免除一死
換來的卻只是血染的鈔票
至少我不要!
最經典的酒駕致人於死
竟可以幾年後
又是一條好漢
甚至是緩刑
天啊~
我至今都還不能接受
若發生在我家人身上
我會詛咒
天地毀滅…
酒駕TM意志薄弱渙散
無致人於死的客觀犯意
所以就減輕刑責
就是這麼回事!
我操
這都什麼跟什麼
這是惡魔邏輯吧!
我~為什麼如此執著於此…?
TOMMY吃人妻案
有沒有罪!?
我不想管
我卻只有問
有沒有愛?
才是直指內心的靈魂審判
TOMMY
或人妻
到底
有沒有彼此愛過
外觀上
就形式主義而言
見過幾次面
愛證確鑿嗎?
雙方願意拋下一切
愛無反顧地在一起?
至少
我的心證是~沒有
當然
現實中
沒有所謂的愛的法官
來評判兩造愛是否存在
所以才有全民公審-----------------------
才是真正的粗暴與誅心
小孩開大車的荒謬與致命!
當然
有人會說
愛是兩人的事
誰也說不準
若是有配偶
還是兩個人的事嗎!
至少三人起跳吧!
有沒有愛
是當事人的自由心證
形式上也可能
無愛的蛛絲馬跡
但能武斷的說無愛嗎!
至少我說~不能
有人其實藏的很深…
我也曾提過
是生理的驅動
還是愛的悸動
恐怕很多人分不清楚
就連愛本身
就眾說紛紜
甚至是種都市傳說
當愛疊加自由意志
是亂上加亂
治絲益棼!
幾乎沒人理得清
只好一刀兩斷
無辜的讓某些感情線
也因此跟著陪葬淌血…
愛造成的傷害
是巨大的心理傷害
卻只有道德上的審判
愛的確無罪
難道就不能防範愛的傷害!
愛無罪
但致人心殤
同樣要有相對應的責罰
輿論的譴責
與職業的封殺
不一而足
任何試圖挑戰自由意志的舉措
都只是徒勞
只會耗費巨量的社會成本
愛必然是自由意志的結果嗎!
我的此生注定愛妳
我寧願不要自由意志
不須選擇
一生注定
無須自由意志的打擾
真TM要命的浪漫~
有天若妳失去生命
我的也不要了…
這就是為什麼
我會一直執著於此~
殺人無罪
但必須死
對我而言
我愛的人死
絕對是一屍兩命
包括我的
或許妳和我都死了
也就結案了
再無人需要為此付出~任何代價…